每次手機鈴響, 顯示來電是 幼稚園時,

我的小小心臟都會加速多跳個幾下

今天下班前, 老師打來了, 說

「馬麻 妳知道 Will 昨天有拿個黃小的小零錢包回家嘛?」

我回「知道呀, Will 說是 XX同學 給他的」

老師「可是今天 XX 同學說是 Will 自己從人家的書包內拿走的」

蛤? 這事可非同小可呀, 這可是偷竊呀! 要問清楚來.

我「請問 Will 拿的時候 XX同學有在旁邊嗎?」

老師「XX同學 說有!」

那可怪了, 別人家當面拿走東西小朋友會不搶回來?

老師「整件事情是蠻詭異的, 再加上沒有第三者在現場....整件事情的實際狀況就只有這兩個小朋友最清楚」

(ㄚ不過老師你的語氣, 其實是暗示 Will 偷竊吧? >"<   )

老師也提到, 也有可能是 XX同學 當下是「送給」Will 的,

但是事後反悔就說是 Will 從他書包拿走.

畢竟, 這麼小的小朋友可能還不是很清楚

「東西給了就是給了, 事後後悔/捨不得, 東西還是人家的了」的道理.

不過從今天起, 真要特別天天跟 Will 強調

「就算是人家要送/給 你的東西, 再沒有得到 把拔馬麻 / 老師 的同意前, 絕對不可以收(下)」

(好歹也要找個人証吧)

以及

「要送/給 東西給別人前, 也要先得到把拔馬麻的同意」

寶貝呀, 千萬要記得唷!

 

P.S 小錢包 要 Will 週一上學帶去環給人家, 也要跟人家說對不起!

再思考需不需要買個什麼小禮物給人家小女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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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ahsu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